四川教育新闻网绵阳6月30日讯(通讯员 陶江 马星)在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活动中,盐亭教体局把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外临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近日,教体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教体系统实际,专门制定了《关于规范临聘人员聘用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目的在于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规定其聘用原则为:各单位要按实际工作需要聘用临聘人员,要从严控制临聘人员总量,尽量少用、不用临聘人员,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聘用人员应达到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心健康、符合岗位等基本条件;聘用程序分四步:一是岗位设置,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岗位需聘请临聘人员数量,提交教代会或职工会讨论通过。二是按程序报批,各校(园)将教代会或职工会通过的岗位设置数量向所属教体办提出书面申请,教体办初审,局人事股复审后报局领导审批;直属单位将教代会或职工会通过的岗位设置数量向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报局领导审批。三是临聘人员确定,各用人单位根据教体局批复后的岗位设置数量,召开单位行政会,按照资格条件,集体研究确定被聘人员。四是严格公示,各用人单位将本单位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的被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临聘人员。
一经确定临聘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与被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由用人单位、被聘人员、教体办、局人事股各执一份。原则上不聘请60周岁以上人员;聘用后的临聘人员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年度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为1380元/人/月),及时足额向被聘人员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按被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分类发放工资,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为被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劳务协议的,每年购买意外险。
教体局特别要求,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依法聘用,严格管理,当年了结清楚各种经济关系和用工关系,不准发生劳资等后续遗留问题;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使用工作实行一把手终身负责制,教体局将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程序申报、不依法聘用,依法管理,违反“实施意见”,流形式、走过场,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单位一把手的组织和经济责任。
据了解,盐亭教体系统现有各类临聘人员600余人,主要涉及代课教师、保育员、公寓管理人员、食堂工人、安保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