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亚林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安排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为他人重罪轻判提供帮助。
莫亚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莫亚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开除党籍